黑龙江财经学院毕业论文
I
论网约车平台的法律责任
摘 要
互联网+作为新的业态,自2012起,网约车服务行业在该技术的支持下兴起。但该
行业发展,也伴随产生了诸多问题,如所涉主体的权利义务不明、侵权责任的分配等。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使网约车的法律地位得到了确认。
但是,此办法对不同模式下网约车主体法律关系的界定仍存在疏漏,对网约车平台一概
认定承担承运人责任,致使网约车纠纷裁判混乱且屡见不鲜,而前述问题解决的前提便
是捋清网约车各模式下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责任承担
[1]
。
因此,
论网约车平台的法律责任-14401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