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临时复制是一种现象,即在电脑操作期间,会自动地产生一份作品,而这份文件中的内容将会被后面的资料所掩盖。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的临时性复制品是著作权法上的复制品,没有独立经济价值的临时性复制品,则不能构成版权法上的复制品。在因特网的飞速发展中,
与临时复制有关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大量临时复制侵权行为逐渐凸显
,我国
现行
法律对于临时复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造成实践中
对于侵权行为的制约和打击
无法可依的现象。
临时性复制应列入复制权
,修改合理利用制度,将具有暂时的、非独立经济价值的技术现象、具有
论临时复制的法律性质及规制-10636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