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不断提高,城乡差距也越来越小。由此而产生房价持续上涨,使得对有住房需求的人们,因无法负担商品房而选择相对便宜的小产权房。但与此同时也使得农村集体建设的小产权房数量越发的不可收拾,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笔者通过对小产权房现象研究发现,小产权房属于农民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符合我国宪法所保障的公民私有财产权性质。对于小产权房的侵犯实质是对宪法财产权保护法益的侵犯,是违宪行为。因此,本文本着从实际出发的态度,首先从小产权房的现状出发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小产
论“小产权”房的法律保护-9397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