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军队文职统一考试《专业科目》会计学试卷(网友回忆
版)(解析)
1 本题考查经济法。
A项错误,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
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
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
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题干中甲和乙有先后履行顺序,乙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项错误,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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