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任意解除权限制研究
【摘要】
法律制定的目的
普遍以公平正义及利益平衡为基准,
保险法
亦不例外。
据此,我国
在
《保险法》
中,为实现利益平衡的目的,
将“
任意解除权
”这一权利
赋予了投保人。这一权利是
综合考虑
投保人与保险人
在
体量上、
保险法律知识
水平上以及
信息的
获取能力上的差距
而
设立的
,以期
能
在一定程度上平衡投保人的弱势地位。
但该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却有可能与原本立法的目的背道而驰,造成对合同相关人的利益损害。
本文先从介绍解除权入手,
再逐一列举任意解除权行使过程中产生
利他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任意解除权限制研究-14691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