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2020 年 5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五编“婚姻家庭编”第四章“离婚”中第1076—1078 条明确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即给予离婚当事人 30 日的考虑期间和在该期限内的撤回权。这一表决一经公布引起众议,其中反对的声音较多。到目前为止,离婚冷静期已经实施了将近一年,虽然它对于降低我国离婚率有一定的效果,但对这一制度的谈论仍然激烈,同时在这段期间内的实施,它也暴露出了一些如适用期间太过僵硬,适用范围太笼统等的问题。因此就需要对它进行研究分析来完善这一制度。本文通
比较分析视域下的离婚冷静期制度研究-9537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