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证人出庭作证,在庭审中接受交叉询问、质证等环节有助于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法官也能在庭审中获取更多案件事实的细节,从而使审判结果更加公正。本文先说明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意义,比如有利于贯彻直接言词原则、促进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以及查明案件事实的真相。进而阐述该制度存在证人出庭作证率低、以书面证言替代证人出庭作证成为实务中的常态和对证人的保护措施不完善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后发现,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案卷笔录中心主义”对于庭审实质化的破坏、在立法中未明确规定书面证言的适用情况以及证据制度中缺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问题研究-12891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