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权与搜索平台之抗衡——以欧盟
GDPR
规定为中心
摘 要
互联网被遗忘权一直是学界热门的话题,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的信息存储和超链接技术逐步完善之下,部分个人信息被搜索平台超长时间记忆并随时可检索的情况越发普遍,这些过时的、不准确的信息给信息主体的生活带来各种负面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引入被遗忘权来赋予信息主体一个主动要求搜索平台删除相关信息的权利,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具有必要性。若究其历史,被遗忘权由来已久。其最早出现在欧洲地区,而后经过漫长的讨论和实践,在2018年欧盟法院颁布《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被遗忘权与搜索平台之抗衡-35548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