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为了改善用工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12年修正,针对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则,第八十二条款有如下的规定:
从用工日算起,如果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时间之内没有和劳务人员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
,规定用人单位要赋予务工人员两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遵守法规不与劳动人员签订合同的,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之日开始就要为务工人员支付两倍的工资。
之所以实行两倍的处罚,主要的原因在于确保劳资双方之间的权利得到保障,并且履行应尽的义务,基本扼杀事实劳动关系。合同的
二倍工资罚则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的适用研究-9060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