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新《刑事诉讼法》的出台,
值班律师制度在立法上得以确立
,
但有关值班律师的
身份定位
仍存在制度缺陷
。
通过对值班律师制度的实施现状进行考察
,
可以发现值班律师身份定位不清将会导致出现值班律师名为“帮助者”而实为“见证人”
,
值班律师适用空间受限及其功能发挥存在障碍等问题
。
对此
,
应当首先明确坚持值班律师制度的改革动向必须基于立法本意的原则
,
其次可以尝试将值班律师的身份定位为“特殊的法律援助律师”
,
最后尝试对新身份定位下的值班律师制度提供相应的配套措施
,
以此充分发挥值班律师制度的价值
关于值班律师身份的思考与探索-10527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