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1997年特殊防卫制度从时代发展需要的泥土里破土而出,新出的嫩芽一直饱受人民群众的非议。它经历了从人性防卫的自然本能到立法化,实属不易。作为我国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一部分,对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为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进步产生重大作用。但对于新事物的诞生,人们总要议论一番,好像这样才可安心的认定其存在的价值,随着实践发展确也证明了特殊防卫的诞生是人类立法上的进步。特殊防卫就其诞生以来已有23载,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难是肉眼可见的,原因在于其本身的局限和人民群众对它的争议问题
特殊防卫问题研究-8656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