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伴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放,新闻行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新闻报道和传播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新闻自由的观念逐渐深入人。这一时期,公民在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意识逐渐提高的同时,也对他人的生活包括个人隐私信息越来越感兴趣,新闻媒体就是传播和报道这些信息的主要渠道。由于新闻自由的目的是将真实的信息传播给社会公众,而隐私权的目的则是尽可能地保护个人私生活,因此两者一旦相遇,便会产生难以平衡的冲突与矛盾。
当前,这两者在我国都处于发展阶段。一方面,在2009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第一次将隐
公众人物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冲突与平衡-14005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