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管辖异议制度的构建研究
摘 要
刑事诉讼管辖异议制度是刑事诉讼正常运行的初始环节,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该项制度却没有很明确规定,只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和公安部的部门规章中有相关补充,而关于刑事诉讼管辖异议的检察院司法解释和公安部规定缺少《刑事诉讼法》的上位法依据,明显不符合立法有据的准则和程序正当原则。生活中当事人常会对管辖权存有异议,却因没有相关变更管辖的规定而不能实施自身权利的情形,本文通过分析建设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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