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些年,
毒驾行为
日益猖獗,现有的法律已经不能起到很好的预防犯罪的作用,
毒驾入刑符合
刑法保护
公民法益的
正当诉求。
目前,
醉驾已经
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入刑,起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毒驾与醉
驾在许多方面具有相似性,
而毒驾的
社会危害性更高却未入刑。在实践中,行为人因
毒驾造成
的后果,一般仅以行政法处置,行为缺少刑法的规制,得不到有效的严厉的惩处,这并不符合
罪责刑相适应
原则。针对这一现状,本文先对
毒驾行为
进行界定,之后对
毒驾行为
入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从而推进
毒驾入
刑的思考。
论毒驾入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10392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