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机制研究
摘 要
民事再审程序作为一项救济制度,
我国法律规定的启动方式
有三种:一是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二是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三是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我国启动再审的主体范围太广,启动再审的
期限和次数
没有明确
的法律
规定,启动再审的
事由
也不
够
明确,使再审程序在实践中
缺乏
可操作性,侵犯当事人的处分权,也让法院判决既判力、公信力丧失。本文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机制进行剖析,针对我国现阶段民事再审程序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对此提出一些适当的修改建议。以期民事再审程序更加完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启动机制研究-11689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