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纠纷判例研究
摘 要
公司的成立的必经阶段是公司设立阶段,在此期间发起人需要完成一系列设立行为促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然而这中间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归属是发起人不得不面对的。本文重点研究公司发起协议和先公司交易所生债务在实务案例中的判决走向,探究司法实践中对两者的基本处理规则。发起人合意约定的用于规制发起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书为公司发起协议,对于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节选的多个针对性案例中充分表明发起协议的解除需要从尊重意思自治、设计目的无法达成、“人合性”三个方面出发
公司设立纠纷判例研究-13347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