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已经
确立商标先用权
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体系
,商标
注册人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后,
已在先
使用商标
且有一定影响力
却未申请注册的在先使用人
享有
抗辩权
,
仍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
但
由于商标先用权的
法律
规定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对
适用条件
的界定模糊,
对
该条款的理解具有很大的主观判断因素,导致
学界
和司法实践中存在
较大
分歧,
故
对
商标
先用抗辩权的适用条件的研究仍有
很大必要性
,
在法理
研究和司法实践都有较大的意义。
本文以商标先用抗辩权的理论基础为支撑,对
商标先用抗辩权的适用条件研究—以启航商标先用权纠纷案为例-15525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