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以法院为主导、全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调社会力量在解决纠纷和矛盾中的充分发挥,这必然要求进一步发挥调解的作用,更多的社会矛盾需要在社会中得到解决。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解决了庭审前的一些矛盾。但是,主要的调解工作仍由人民法院进行,设立专门的调解部门,无形中增加了地方法院的工作压力。而调解程序不仅能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而且能有效减轻法院案件的压力,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促进民间调解机构的发展,还有助于增强法院的权威。因此,我国有必
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化路径-10796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