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废水排放的国际法规则与中国应对
摘 要
冲绳大地震以及引起的巨大海啸,共同引发了福岛核电厂机组事件,该事件规模已到达了国际标准中最强烈的第七等级,危害区域也开始超过日本国界并扩大至国家和地方。本文重点剖析了日本政府在处置核灾难事故过程中的不合理做法,特别是其向海洋排放核废物的不合理做法,并指出日本这种做法已触犯了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法规定的有关条款,同时主张日本政府对于核灾害事故所产生的危害负有违反国际法的责任,而国际法规定并无力制止日本福岛核废物排海,反映了国际法规定实施中存在的实际障碍:一方面
福岛核废水排放的国际法规则与中国应对-14434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