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时期大理院刑事判例研究—以伪造货币罪为中心
摘 要
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货币的支撑,对货币秩序的保护对国家的发展不言而喻。《钦定大清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刑法典是北洋时期《暂行新刑律》的重要法源,伪造货币罪的规定也得到了基本的继承,与此同时也在外界的影响下发生了量刑规定的改动。文章主要通过对伪造货币罪的历史沿革进行对比研究,以《钦定大清刑律》《暂行新刑律》以及中华民国1928、1935年刑法作为主要文本,结合北洋时期大理院的审理案例,挖掘伪造货币罪在民国初年的发展、
对后世的影响及当代启示。
关键词
:
北洋时期大理院刑事判例研究—以伪造货币罪为中心-14697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