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香港行政与立法之间的关系
摘 要
本文以
香港特别行政区
行政与立法之间的关系
为研究对象。
通过解读《香港基本法》及其他法律,指出香港特区
实施以行政长官为领导的行政主导制,
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
彼此协调
配合
、
互相
制衡
,该关系不仅有利于提升政府效能,还能有效防止政府或立法会滥用权力。可是
香港回归以来,其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时常出现不协调、不配合的情况,这不符合《基本法》所设计的行政主导体制思路与立法精神。不久前香港特区贯彻全国人大
的
决定
对选举制度进行修改,标志着落实“爱国者治港”将使香港行政与
试论香港行政与立法之间的关系-15190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