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效力审查机制研究
摘 要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制度的基石,其效力的有无决定了该协议本身对当事人、仲裁庭以及法院所具有的法律效力。然而,我国目前在仲裁的立法上和司法解释及若干的规定之间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矛盾冲突,进而围绕在仲裁协议效力审查认定方面出现了诸多不足之处,最终也在司法学术界引起了广泛争议和讨论。
笔者考虑先从介绍仲裁协议的独立性理论开始,之后依次紧接着探讨仲裁协议效力的审查机制问题,分析当事人异议的优缺点,对于瑕疵仲裁协议的认定以及立法上对异议审查主体的管辖权规范问题、可裁可诉条款的规范
仲裁协议效力审查机制研究-11179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