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商品房预售成为房地产买卖的主要交易方式,其可以实现开发商提前收回部分资金,解决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问题,同时实现买受人购房的预期权益,缓解经济压力,开发商和买受人均为该制度的受益方。在经济发展、居民购房需求上涨及房地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国房地产市场步入空前繁荣阶段,商品
房预售模式也快速从香港传到内陆,成为商品房销售的主要交易手段。但因商品房预售的房屋为尚在建设的房屋,买受人对房屋信息掌握微乎其微,
开发商常利用掌握第一手房屋信息的优势地位,导致买受人权益受损
情形
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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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下购房者权益保护研究-6474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