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刑案汇览研究—以妻妾殴夫为中心
摘要
《大清律例》作为清朝最完善的法典,是清朝司法官员断案的主要法律依据,《大清律例》专门在《刑律·斗殴下》中规定有关了“妻妾殴夫”的罪行。本文将先描述“妻妾殴夫”罪在历史上的渊源,再从本罪在秦汉、唐宋、明代等中国古代主要朝代的法典中的规定出发,最后再结合清代的规定并和《大明律》做出比较得出“清”妻妾殴夫“罪的变化,深入了解“妻妾殴夫”罪的变化,解析其存在的意义与作用,再结合清代《刑案汇览》中的相关案例,分析“妻妾殴夫”罪中所蕴含的依法判决为主和情理法相结合的量刑原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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