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刑法的部分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的性别化色彩,例如强奸罪、强制侮辱罪、引诱幼女卖淫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这些规定所体现的性别差异保护是不平等的,且不具有合理性。并且伴随着社会实践中受害者为男性的性犯罪逐渐增多,强奸罪的去性别化问题也最为值得关注。首先,
介绍我国强奸罪的立法现状,主要指出现行强奸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等方面表现出的性别化色彩,同时从立法背景以及文化环境等角度分析了这种现象的成因。
其次,从刑法的平等原则、回应非女性性权利保护的现实需要以及国际发展的趋势三个层次分析了去性别
论强奸罪的去性别化-17010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