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行政协议的边界
摘 要
行政协议的识别难一直是学界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行政协议的识别要点在于区分行政协议和民事合同。本文从案例和法条来分析现在识别的要点主要在主体、内容、救济途径等方面,同时分析学界关于行政协议识别的各种说法,比如:主体说、目的说、权利义务说、综合说等等,并比较法国和德国法中行政协议的特点,得知虽然行政协议的识别边界仍然比较模糊,
但可以利用综合说的标准和修正职责标准里的缔约私法主体来识别行政协议
,并在实际案情中以可操作性为杆杠在行政协议的识别中得到动态平衡,以此平衡公共利益
试析行政协议的边界-14547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