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本国母公司的境外子公司侵权行为管辖权之研究
——从2019年英国最高法院
“
Vedanta v.Lungowe
”
案谈起
摘 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下,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通过在境外设立或投资子公司拓展业务。然而,境外子公司在东道国的环境损害行为或者侵害人权行为造成了东道国环境污染以及侵犯了东道国居民的民事权益。由于种种原因
东道国受害者选择向其母公司所在的投资国法院提起跨国民事诉讼的途径以求获得赔偿的现象日渐增多。开启对
境外子公司在投资国法院的诉讼首先需要解决的便是管辖权问题。
在“Vedanta v.Lungowe”案中,英国最高法院裁
论对本国母公司的境外子公司侵权行为管辖权之研究——从2019年英国最高法院“Vedanta v.Lungowe”案谈起-21262字.docx